意大利航天员引用的《兰亭集序》,竟有这么多故事!******
中新网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 王诗尧)“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中国著名书法家王羲之所著《兰亭集序》中一句描绘宇宙景观的古文,近日出现在意大利女航天员萨曼萨·克里斯托福雷蒂的社交媒体上,她在发布一组太空摄影作品时配上了上述文字。
没想到这篇帖文一经发布便受到国内外网友热议,并获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点赞。跨越千年,《兰亭集序》的影响力丝毫未减,再度成为时下文化热点。
这位意大利女航天员此前接受采访的视频截图“天下第一行书”
《兰亭序》又名《兰亭集序》,是晋代书法家王羲之在会稽(今绍兴)撰写,全文28行,共计324字,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
东晋穆帝永和九年(公元353年)三月三日,会稽内史王羲之邀约谢安、孙绰等41名文人雅士和家族子弟相聚山阴之兰亭,大家一起饮酒赋诗、畅叙幽情。会上26人赋诗41首,并聚诗成集,为《兰亭集》,王羲之乘兴为他们书写序文手稿,曰《兰亭集序》。
资料图为唐·冯承素(传)摹兰亭序帖卷。向一鹏 摄据说次日王羲之酒醒之后发现自己写得甚好,只是有几个字不满意,又复书序文十余遍,始终不得其妙。于是他涂改了几字,留下这篇被历代书界奉为极品的《兰亭集序》。
《兰亭集序》全文没有一个字写法相同,仅一个“之”字就有二十余种写法。明代书画家董其昌曾在《画禅室随笔》中写道:“右军《兰亭序》,章法为古今第一,其字皆为映带而生,或小或大,随手所如,皆入法则,所以为神品也。”
资料图:位于绍兴的兰亭书法博物馆 项菁 摄真迹下落不明 曾被唐太宗重金悬赏
然而,就是这件被誉为“贵越群品,古今莫二”的书法极品,真迹至今下落不明,流传作品皆为临摹之作。
其实,王羲之成为千古留名的“书圣”,与历代帝王对他的推崇离不开关系。而他的头号粉丝,就是唐太宗李世民。
唐代《徐氏法书记》记载:“太宗於右军之书,特留睿赏,贞观初下诏购求,殆尽遗逸”。彼时刚当上皇帝的唐太宗,就已经急不可待地筹划要把王羲之的全部作品买回来,可是最为著名的《兰亭集序》却怎么都找不到,于是命人到处搜集,并重金悬赏。
资料图:王羲之墓 项菁 摄早在《兰亭集序》写成之后,王羲之就把它视作传家宝,坚持不肯卖给别人,并命令子孙将其代代相传。令人惋惜的是,《兰亭集序》传到第七代的时候,王家的世孙智永出家为僧,没有后代,最后只好将《兰亭集序》的真迹传给了他的弟子辩才。
唐太宗获悉《兰亭集序》在辨才和尚手里,就命令监察御史萧翼去“智取”。萧翼到寺庙以后,和辩才和尚谈天论地,二人十分投机。辩才以为遇上知音,有一天“碰巧”谈论到王羲之的书法作品时,他难掩激动之情就把藏于屋梁洞内的真迹拿了出来,萧翼趁其不备偷走了它,转呈给唐太宗。
曾被众多名家临摹仿写入选教材背诵推荐篇目
据史料记载,唐太宗死后,根据他的遗愿,《兰亭集序》也随他一起下葬。不过,对于《兰亭集序》的真实下落史学界仍说法不一,千百年来谁也不知道它最终去向何方。
现在人们可以欣赏到的《兰亭集序》,都是唐代以后的摹本,其中“神龙本”《兰亭集序》是最著名的版本之一。该版本因卷首有唐中宗李显神龙年号小印,故而得名,学界一度认为是唐代书法家冯承素临摹,也有人认为是褚遂良所摹,一直争议不断。
宋拓神龙兰亭序。图片来源:故宫博物院官网古往今来,《兰亭集序》曾被众多名家临摹、仿写,故宫博物院就有数十个版本的藏品,供世人参观、欣赏。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中,《兰亭集序》入选为“古诗文背诵推荐篇目”,相信许多人的学生时代都背诵过这篇旷世杰作。
面对浩瀚宇宙与时间长河时,人类或许只是渺小的一粒尘埃。但优秀文化的魅力却可以跨越时空限制,让不同年代、不同地域、不同背景的人,从中感受到属于自己的思想脉动。(完)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