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采访团记者与当地民众合影
中新社的记者不用扬鞭自奋蹄。
此时,时任湖北分社社长章敦华正全力以赴,疾走长江两岸。武汉支社长柳俊武镇守三镇,三峡支社长罗德惠负责宜昌,江西分社长段八一出征九江,总社摄影部多位记者急赴鄂、赣两省灾区,大家合力同心,及时将长江抗洪新闻采写发出。
眼看着洪灾越来越严重,总社又派出了一支抗洪采访小分队,于8月13日中午,乘白色桑塔纳、蓝色吉普车,驶出总社大门,向着长江抗洪前线出发了。
▲田惠明、赵胜玉、陶社兰乘冲锋舟采访灾区报道组成员有:时任社长助理顾立军为总负责,总编助理田惠明协调图文发稿,湖北分社长章敦华负责采访总调度,文字记者陈建、赵胜玉、陶社兰,摄影记者为邹宪。司机杨福顺、林宪。
星夜驱驰 奔赴荆州
我们星夜驱驰,沿高速公路直达郑州,稍作休息,又走107国道南下,当时京广高速还没有修到武汉。
我们马不停蹄,终于在14号傍晚时分,跨过了长江大桥,与章敦华会师于武昌城下。
15号我们在武汉市区采访,登黄鹤楼头远眺:江水翻滚横流,江面宽阔无涯,水位即将贴近长江大桥了。昔日江上百舸争流,今日没有一艘行船。
武昌沿江大道上,处处是堆的山高的沙袋,用以阻挡肆虐的江水入城。我们登上沿江大堤,穿行街头巷尾,一边察看水情,一边制定下一步的采访路线。
敦华社长的家乡在荆州公安县,他对长江再熟悉不过了。他说:“荆江大堤是长江的生命线,荆州沙市水文站是荆江大堤的晴雨表,荆州公安县是长江的分洪区,万里长江险在荆江。我们应该立刻赶到荆州去。“
事不宜迟,16日清晨, 杨福顺、林宪不顾疲劳,驾车飞速向五百里开外的荆州驶去。我们这两辆采访车此次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兼有多种功能。
一是交通功能:哪里出险情,哪里有新闻,我们的采访车就可以每小时百公里以上的速度尽快抵达。
二是办公功能:我们的照相器材、电脑、传真、录音机、传真机、水情资料、地图等办公用品均在车内,大家在行进之中就可以打字发稿、研究题目、拟写采访提纲。
三是餐厅功能:我们的车上装有矿泉水、饼干、方便面、水果、香烟等,渴了、饿了就在车上解决。停车后,两位司机会及时采购补给。
四是卧室功能:采访车也是卧室。累了、困了就在车上打个盹儿。养精蓄锐,上车就睡,体力迅速恢复。下车就干,不知疲倦,一直保持良好的采访状态。两位司机可以停车大堤下,抓空睡会儿。
中午抵达荆州,我们站在荆州抗洪指挥部五楼顶上望去,数十米开外即是荆江大堤,长江第六次洪峰正滚滚而来,堤内是一望无际的浩瀚江水,水位已经超出警戒线两米多,快与楼顶齐平了。
如果荆江大堤一破,江水不但吞没荆州古城,而且一路向东,直逼武汉。可以说保住荆江大堤,就是保住了武汉三镇。
留下还是撤离?
此时,暴雨依然不停,水位一高再高,当地的水利专家告知,要想保住大堤,确保武汉安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只有在荆州对岸的公安县北闸大堤炸坝分洪,公安县有一个已经规划好的分洪区。
不容耽误,我们要立刻赶到公安县去,荆州与公安县隔江相望,只有几十里的距离,但江面上早已封锁,轮船停驶,摆渡停开,荆州也无大桥横江。
此时要想到对岸的公安县,只有驱车向西100多公里,那里有枝城长江大桥,过桥后再向东折回100多公里,才能到达公安县。两位司机二话不说。继续驾车长途奔驰,终于在傍晚时分到达了公安县城。
由于分洪已经提前预警通知,几十万村民准备“舍小家保大家”,要提前开始撤离。逆行者是解放军战士,他们列队扛锹,喊着口号跑向江边。
湖北媒体同行告知:公安县北闸的大堤上已经挖好了一百多个爆破坑,里面填装了近二十吨炸药。
万事俱备,只等当晚上九点后,中央一声令下,即可炸坝分洪。要炸开分洪的口子长2500米,届时,长江水将一路咆哮倾泻……
如果这样,几十万亩良田将被淹,几十万人口将流离失所,公安县分洪区将是一片汪洋。
怎么办?我们报道组是留下来坚守,还是撤离到安全地带?留下,可以采访到分洪现场鲜活的新闻,记者聚集的公安县抗洪指挥部的三层楼顶还可以抵挡一阵。
离开,关键时刻记者哪能撤离现场!但两辆采访车泡在水里,将彻底报废。
几十万人的家园保住了
怎么办?敦华社长坚定地说:“公安县就是我的家乡,我要留下来”。顾立军说:“九一年安徽淮河水灾我就在现场,我有抗洪的经验,我留下。”
摄影记者邹宪表示,我也要留下来,我用相机记录下炸坝分洪的瞬间。其他几位记者也表示愿意留下采访,让车辆撤离。经过一番讨论,最后决定顾、章、邹三个人留在公安县城,其余的撤到50公里开外的一处叫藕池的高地。
就这样,他们三人冒着生命危险留在了公安县城。其余的人驾驶两辆车急速向高岗之地驶去。
▲记者陈建在采访现场此时已经快晚九点了,公安县城已是漆黑一片,老百姓基本都撤离了,只有军车和军人们在行动。大喇叭还在反复播放着赶快撤离的通知。
我们驾车出了县城,沿着公路狂奔,一路暴雨倾盆,雷电交加,雨刷器用最快的速度来回的刷着,但仍看不清前面的路,车窗外白茫茫一片,大家谁也不说话,司机紧握方向盘,手在发抖,仍然拼力的前行。
我们睁大眼看着窗外,寻找着高点儿的建筑物。大家都表示,一旦分洪的江水追过来,我们就弃车跑到制高点上去,或者爬到大树上。
好在一路有惊无险,一个多小时后,我们终于看到了灯火,看到了高岗之地上避险的受灾民众,这时大家才松了一口气。
8月16日,这是一个不眠之夜,我们不时打探着公安县的消息。
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了,深夜两点多,终于,肆虐的江水有所收敛,荆州沙市的水位停在了45.22米,远远高出可以分洪的水位,据说这是150年来长江历史上的最高水位。
这是一招险棋,中央高层临危不乱,科学决策,指挥若定,坚持住了,没有下达炸坝分洪的命令。大坝保住了,公安县保住了,几十万亩良田保住了,几十万人的家园保住了。
伴着洪峰走,枕着长江睡
17日上午,我们的报道组又会师了。从17日起,我们又沿长江两岸的石首、监利、洪湖、赤壁、咸宁、岳阳一路采访,伴着洪峰走,枕着长江睡。
敦华社长得知了洪湖市长的行踪,知道其日夜坚守在长江边的一艘船上。堤在、船在、人在,这艘船就是洪湖市抗洪救灾的指挥部,市长吃住在船上已经几十天了。
敦华社长连夜前去采访,没有灯,打着手电做记录。采访回来后,熬夜写就了专访洪湖市长的稿件。
▲章敦华夜访时任洪湖市长记者陈建、赵胜玉、陶社兰更是勇者无畏,来到原42军叶军长的石首市抗洪指挥部,并自报家门进行采访,豪爽好客的叶军长被记者勇敢的精神感动了。
这位将军似乎与记者们很投缘,不但接受了我们的采访,还相约第二天,一起乘冲锋舟深入孤岛村庄,去查看被困的灾区。看看救灾的战士们,以鼓舞士气。
▲陈建采访原42军叶军长要知道,能深入到被淹的村庄去现场采访,没有船是寸步难行的。机会难得,第二天上午,我们身着橙色救生衣,随着叶军长一行,乘上冲锋舟,向着险情最严重的村庄驶去。
我们看到,灾区险段,战士们有的泡在泥泞中挖土,有的扛起沙袋一溜小跑,将沙袋垒在堤坝上。顾立军真是有经验,他钻进受灾民众的帐篷里,摸摸被子,看看锅里,又递给老乡们香烟,与他们深入交谈采访,民众将许多的心里话都讲给了他听。
▲顾立军在采访受灾民众邹宪的相机不停地拍着,留下了一个又一个难忘的画面。记者的稿件不停地写着,一篇篇传回了总社。值得我们自豪的是,报道组采写的《灾区欢迎三种人》稿件,角度新颖,文笔流畅,后来荣获了第九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
24年过去了,在1998年长江抗洪报道中,我们目睹了世纪大洪水的惊涛骇浪,我们经历了十几天采访的惊心动魄,我们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回忆,这段经历成为了我们新闻生涯中一段难忘的旧事。
作者:顾立军 田惠明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