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GDP,突破121万亿元!******
文/陈溯
121万亿元!国家统计局17日公布2022年中国经济年报,中国全年经济总量首次超过121万亿元。
过去一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国经济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第一时间扫描这份成绩单,有多个数据值得关注。
经济总量超过121万亿元
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 1210207 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 88345 亿元比上年增长 4.1%;第二产业增加值 483164 亿元,增长 3.8%;第三产业增加值 638698 亿元,增长 2.3%。分季度看,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 4.8%,二季度增长 0.4%,三季度增长 3.9%,四季度增长 2.9%。从环比看,四季度国内生产总值与三季度持平。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赵辰昕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样的成绩是在中国经济总量连续两年超过百万亿元的高基数上取得的,是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下取得的,是在战胜一个又一个困难挑战下取得的。综合经济增长、居民就业、物价水平等指标看,中国经济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的表现非常突出。
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韩文秀撰文指出,2022年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但其他多项指标较好完成,一些面向未来的结构性指标有突出表现。
韩文秀认为,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资源要素条件可支撑。综合研判,2023年世界经济增速可能明显下滑,而中国经济有望总体回升,形成一个独立的向上运行轨迹。
人口总量近14.12亿人
2022年末全国人口 (包括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 14117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
全年出生人口956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77‰;死亡人口1041万人,人口死亡率为 7.3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0‰。
从性别构成看,男性人口 72206 万人,女性人口 68969 万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4.69 (以女性为100)。
从年龄构成看,16-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8755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62.0%;60岁及以上人口28004万人,占全国人口的 19.8%,其中 65 岁及以上人口20978万人,占全国人口的 14.9%。
从城乡构成看,城镇常住人口920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6万人; 乡村常住人口 49104万人,减少731 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 (城镇化率)为65.22%,比上年末提高0.50个百分点。
联合国早些时候发布预测称,印度人口数量将在2023年4月中旬超过中国,成为全球第一人口大国。人口红利意味着劳动力资源丰富和成本优势,中国需要为此担心吗?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南开大学老龄社会治理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原新此前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即便未来失去“第一人口大国”地位,中国仍具备强大优势:
第一,在人口相对减少的条件下,中国依然是一个人口大国,能够通过自身的调节盘活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第二,中国劳动力规模依然庞大。虽然劳动力的数量在减少,但依然庞大的规模使中国预留了开发人口红利的人口机会。尽管当前中国老龄化不断加深,但低龄老龄人口(60~69岁)约占老年人口半数以上,这有利于开启长寿人口机会的窗口。
第三,中国正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本大国转型。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引擎,而且是动力更加持久强劲的引擎。近年来,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健康状况得到改善、教育发展突飞猛进……这些变化为整体人力资本的提升创造了非常好的条件。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
2022年,中国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06万人,超额完成1100万人的全年目标任务。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5%。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 5.5%,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
面对经济增速放缓、疫情多发散发、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等多重因素冲击,就业局势能够保持总体稳定,成绩来之极为不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稳就业保就业得益于经济恢复的基础效应。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持续显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落地见效,经济保持恢复态势,产业持续升级发展,为就业增长提供坚实支撑。
稳就业政策的对冲效应亦不可忽视。王晓萍提到,官方减负稳岗政策力度加大,截至2022年11月底,共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1162亿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留工培训补助资金743亿元,发放就业补助资金903亿元,全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岗位。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