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火眼警长”守护春运回家路******
中新网柳州1月19日电 题:“火眼警长”守护春运回家路
作者 孙赟飞 黄勇盛 李肖彤
姚茂治是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柳州站派出所的客运警务区警长,今年是他为旅客守护平安的第28个春运。他的眼睛不大,但同事们却都喜欢叫他“火眼警长”。
这个外号的由来,还得从2022年一起假币案说起。2022年9月的一天,正在车站巡逻的姚茂治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和强大的眼力,抓获了一名制贩假币的犯罪嫌疑人,成功查获一批价值十余万元人民币的假币。
“当时我只是觉得他形迹可疑,没想到真的有问题。”姚茂治笑着说,自此之后,同事们都叫他“火眼警长”了。
今年春运,返乡客流激增。为了守护好来往旅客的出行平安,姚茂治不得不多付出几倍的努力。在采访的过程中,两分钟一个电话似乎也在印证着这一点。
姚茂志巡视车站候车室。 张磊 摄一天20000步,巡逻20次,查验进站旅客证件5000余份,查获各类违禁品50余件,接到旅客求助20余次,这是姚茂治一天的工作清单。繁重的工作压力只为守护旅客的平安回家路,这在姚茂治心里,既是职责,也是担当。
守护好旅客的出行平安,需要勤恳的付出,也需要专一的坚守。春运期间,姚茂治经常站在安检机旁,紧盯过往旅客是否携带违禁物品,这一站,往往就是两三个小时。近日,他就在周某和林某携带的行李中分别查获了一枚子弹和一包毒品,并依法对他们进行了处罚。
姚茂志观察行李安检机。 张磊 摄姚茂治的一双“火眼金睛”不仅用在打击违法犯罪,还用在服务旅客上。准备过年了,有些旅客因着急赶车,容易出现遗失物品和小孩的情况。
今年1月14日,正在车站巡逻的姚茂治就接到一名旅客的求助。“警察同志,我女儿不见了,能帮我找找吗?”旅客赵某焦急找到姚茂治求助道。面对旅客的求助,他一边安抚赵某,一边帮助其回忆进站细节,随后仔细查看监控视频后断定其女儿并没有跟随赵某进站,最终成功在进站口帮助赵某找到了女儿。
无独有偶,当天下午,一名乘车的老人家也向他求助,称自己携带的钱包不见了,里面有一些零钱和回家过年的车票。姚茂治迅速行动起来,在车站内仔细来回寻找,成功在候车室帮老人找到了钱包,并将老人送上了回家的列车。
姚茂志检查相关证件。 张磊 摄今年春节,姚茂治正好在除夕夜值班,不能回家与家人吃团圆饭,这让他心里有些许愧疚。而这也让想起了今年1月10日刚去世的母亲。当天正逢中国人民警察节,母亲因患胰腺癌去世,那天早上他刚下夜班回家,忙绿了一晚上的他见到了母亲最后一面。说到这里,他扭过头去抹了抹眼角。
春节临近了,在这万家团圆的时刻,姚茂治依旧行走在巡逻的路上,看着来往旅客归心似箭的身影和带着期许的笑脸,他的脸上也浮现了一抹笑意。或许对他来说,旅客的出行平安,才是给自己最好的新年礼物。(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