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深港口岸1月8日起分阶段恢复运行******
中新网深圳1月5日电 (朱族英)深圳市口岸办公室5日发布公告称,深港口岸于2023年1月8日起,分阶段有序恢复内地与香港人员正常往来。
该公告指出,第一阶段恢复运行的口岸为深圳湾口岸、福田口岸、文锦渡口岸、蛇口口岸、机场福永码头。
为确保通关初期口岸运行畅顺,蛇口口岸、机场福永码头通过售票机制管控;除上述码头外,陆路口岸通过预约系统安排每天出境旅客人数。入深方面,由香港方面安排预约并进行核验(内地居民入境深圳无需预约);赴港方面,由深圳方面安排预约并进行核验(香港居民返港无需预约)。每日预约出境总数为50000人。
其中,深圳湾口岸10000人;文锦渡口岸5000人;福田口岸35000人;以上预约安排含小客车司机及乘客。
此外,深圳各口岸恢复至疫情前的正常通关时间,深圳湾口岸旅检通关时间为6:30-24:00;福田口岸通关时间为6:30-22:30;文锦渡口岸通关时间为7:00-22:00;蛇口口岸通关时间为7:00-22:30;机场福永码头通关时间为8:00-21:00。
该公告提及,自香港入境人员凭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将检测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海关对健康申报正常且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由海关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者,若属于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或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居所隔离或自我照护,其他情况提倡尽快前往医疗机构诊治。结果为阴性者,由海关依惯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
此外,由出境方负责验核出境旅客是否为合资格的出境人士:深港双方在旅客出境前,稽查旅客持有在出行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港方口岸人员会稽查进入内地的非内地居民旅客,持有有效的预约证明方可继续行程。内地居民旅客不受此限;内地口岸人员会稽查赴港的非香港居民旅客,持有有效的预约证明方可继续行程。回港的香港居民旅客不受此限。(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