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气象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7.67%******
中新网1月9日电中国气象局新闻发言人宋善允9日介绍,中国气象局在101个大城市开展内涝气象风险监测预警业务。建成汇集了17个部门82类预警信息的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终端服务矩阵,可在3至8分钟内到达应急责任人。面向150万快递小哥、200万卡车司机提供定制化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7.67%。
中国气象局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中国温室气体公报》、2022年12月全国天气气候特征、2023年1月气候趋势预测气象服务提示、2022年国内国际十大天气气候事件、2022年全国天气气候盘点等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宋善允介绍,3年来,中国气象局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保障生命安全更加有力。深入开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践活动,成功预报有效应对近年来历次超强台风、特大暴雨洪水、低温雨雪冰冻、极端高温干旱等灾害性天气,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比例下降至0.29%。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推动各地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探索极端天气下“停工、停课、停业、停产、停运”机制和预警叫应机制。在101个大城市开展内涝气象风险监测预警业务。建成汇集了17个部门82类预警信息的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终端服务矩阵,可在3至8分钟内到达应急责任人。面向150万快递小哥、200万卡车司机提供定制化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7.67%。
主动融入赋能,气象保障“国之大者”和生产发展成效更加凸显。2022年,全年粮食单产、总产预报准确率达99.9%,创近五年新高。联合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减灾增收30亿斤粮食。联合公安、交通部门推进108条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交通气象预警工作,督办路段全年交通事故同比下降43.6%,道路封闭次数降低57%,提升经济效益约24亿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气象改善民生福祉更有温度。气象服务公众覆盖率达99%,气象影视服务覆盖人群超10亿,气象科学知识普及率达80.2%,公众满意度达93分,群众气象服务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气象支撑生态文明建设作用更加显著。2022年全国人工影响天气累计增加降水约398亿吨,人工防雹作业保护面积约65万平方公里,减少经济损失约141亿元。
坚持胸怀天下,气象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彰显。将“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和“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写入世界气象组织《未来的国家气象水文部门》白皮书,将“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理念纳入台风委员会2022—2026年战略计划,中国方案走向全球。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